辽委高[2009]64号
省内各高校党委: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及第十八次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和支持高校加强党建理论研究,提高高校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决策水平,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科研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省委高校工委拟组织全省高校申报2010年度高校党建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构成及立项类别
(一)高校党建研究立项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项目”。
1.资助项目应是具有全局性的、对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有宏观指导作用的项目。鼓励各高校之间开展合作研究。
2.自筹项目是指学校资助和课题组筹集经费的项目。
(二)立项分五个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
2.基层组织建设
3.高校党校建设
4.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党建
5.高校统战工作
二、立项资助额度
一般研究项目单项资助额度为0.5万元,重点研究项目单项资助1万元,重大研究项目资助2万元,自筹项目资金要保障项目实施所需经费。
三、申报条件
研究项目第一申报人必须是高等学校在编的从事和热爱党务工作的工作人员和研究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主持人要求具备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不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需要两个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要求课题组成员不超过七人。
四、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及辽宁省高校党建工作的实际,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2.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参加人员不能同时参加二个及以上项目,课题组成员应有适当的职称梯度。
3.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已获国家、省、市教育或科技部门资助的不得再申报本次计划项目。
4.已获2009年批准申请立项的研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完成、或不能完成的申请人,今年不再受理申报。
5.为确保质量,本科院校申报一律不超过五项,专科学校不超过三项。
6.各高校党委应当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的项目,并对本校人员报送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7.结题时间为2010年11月30日。
五、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者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如下:
1.各申报单位可登陆辽宁高校党建网从“表格下载”区下载《 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申请•评审书.doc》和《 201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立项申报登记一览表.doc》,组织相关人员按有关要求申报。(辽宁高校党建网网址为http://www.lnein.gov.cn/dj/)
2.受理申报材料《2010年度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立项申报登记一览表》一份、《辽宁省高校党建研究课题立项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光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省委高校工委干部组织处 马红苗
传真电话:024-86893825
邮政编码:110032
联系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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