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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院副秘书长高强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和财政部领导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这充分表明了党和国家对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已经下发了《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目的是要进一步明确有关规定,大力推进这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就如何贯彻落实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把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 国家助学贷款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在办学模式、招生制度、高校后勤社会化及收费政策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有效地促进了高等教育的发展。其中高校收费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国家包办高等教育的办学体制,逐步建立由国家、社会、学校和个人合理分担办学成本的新机制。过去高等学校办学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政府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的经费很少,有的学校几乎全部由政府财政拨款。我国是一个穷国办大教育的国家,由于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高等学校的发展受到很大制约。这些年来,通过不断改革,我省的高等学校办学经费来源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政府财政拨款稳步增加的基础上,学校自筹经费快速增长,已经形成了财政拨款与学校自筹平分秋色的局面,有的学校自筹经费数额多于财政拨款,新的运行机制有效地加快了学校的发展。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省还存在着相当数量的贫困家庭,贫困家庭的子女生活难,上学更难。这些贫困学生承担着学习和生活的双重压力。据调查,目前在我省高等学校中,贫困学生占在校生的20%,其中特困学生占10%左右。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预计贫困学生的数量还将有所增加。高等学校中贫困学生的困难状况,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重视资助高等学校贫困学生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资助措施和办法。省委、省政府从1995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并轨改革以来,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奖学金、贷学金制度;建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实行了特困学生补助和减免学杂费政策。并规定从收费中拿出20%用于资助贫困学生。从1996年起,为保证当年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省政府专门设立了"寒窗基金"。从2000年起,又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这些资助政策的实施,对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由于我省农村连续三年大旱、城市国有企业实行减员分流,高校持续扩招后,高校中贫困学生呈增加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继续做出努力,做好"寒窗基金"、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的安排使用,同时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是运用市场经济信用理念,通过金融手段资助贫困学生的措施。贷款额度高,还款时间长,来源稳定,手续简便,能够有效解决困难学生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这种举措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早已广泛实施,是解决学生家境困难,资助学习,完成学业的有效办法,应当成为我们今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主要渠道。 今天召开的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李岚清副总理的指示和各位部长的讲话都进一步阐述了助学贷款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的精神,深刻地认识国家助学贷款是加快高等教育发展,实现教育机会平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要把它当成激发广大学生学习热情,有利于人才培养的大事来抓;要从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实施科教兴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着眼,提高对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落实好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目前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两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经过银行、教育、财政部门和高等学校的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助学贷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我省符合贷款条件的高校(含高职专和国有民办二级分院)有70多所。截止2001年底已有42所高校与当地经办银行签订或达成贷款协议,占高校总数的60%,其中中部委属高校5所,省属高校37所;全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0107.8万元,获得贷款的学生16670人。其中部委属高校累计发放贷款5735.8万元,获得贷款的学生6563人;地方所属高校累计发放助学贷款4372万元,获得贷款的学生10107人;2001年当年发放助学贷款6022.8万元,获得贷款的学生9403人,分别比2000年增加1937万元和2136人。其中,部委属高校发放助学贷款3784万元,获得贷款学生4050人;地方所属高校发放助学贷款2238.8万元,获得贷款学生5353人。因我省有部分高校对新生申请助学贷款实行半年审核,预计在2002年春季开学后助学贷款额和人数还会有所增加。 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对开展助学贷款工作提出要求。省政府于2001年8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由教育、财政和省内各银行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研究部署了我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成立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由工、农、中、建等4家国有商业银行负责办理;重新修订了《辽宁省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办法》;下达了2001年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总额为1.5亿元,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3000万元;落实了2001年财政贴息经费500万元;在高校秋季开学前,由教育厅、财政厅和银行部门联合召开了全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对各高校和各经办银行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各级经办银行给予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大连建行、大连工商行和沈阳工商行等经办银行,认识高,落实快,是办理助学贷款最多的经办银行。各高校都能够积极主动与银行配合,商议贷款业务,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认真审核认定特困学生,组织学生申请办理贷款。 经过两年来的努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正逐步推开。但我省助学贷款落实难、进展慢的问题仍然存在。一是贷款量与实际需求相差很大。目前的贷款额还不足计划贷款额的五分之一,领到贷款的学生仅占申请贷款学生的三分之一。二是贷款工作开展不均衡。目前已开展贷款业务的学校都是部委属或省属本科学校,高职专和市属高校尚未启动。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认识上的、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制度不够配套的问题。有些经办银行特别是基层经办银行对国家助学贷款认识不足,工作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由于助学贷款防范风险的机制不够健全,银行部门对贷款风险心存忧虑,对信用助学贷款信心不足,担心贷款人毕业后不会主动及时偿还。有的银行存在着不敢不贷、不敢多贷的思想,规定许多限制贷款的条件;有的银行对申请贷款的学生的学习成绩提出要求,以学习成绩来衡量还贷能力;受银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限制,对经办人发放的贷款要承担连带责任,有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繁琐,有些学校同银行的沟通不积极不主动。这些问题制约着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根据全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电视会议的要求,结合我省国家助学贷款的总体情况,下面就搞好我省今年助学贷款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1 落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要有新的突破。在省政府的领导下,银行、教育、财政和高等学校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按照国家提出的"四定"、"三考核"的要求,把这项带有政治性的工作抓好抓实。 2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精神和上级银行部门规定,银行部门特别是经办银行要进一步改变观念,要求克服畏难情绪,不怕麻烦,为每个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大学生提供简便、及时、优质的服务。 3 开展助学贷款工作宣传;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主动与经办银行配合;主动承担在办理助学贷款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每个高校要有一名校院级领导分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定专门处室和有责任心、关爱学生的人员专门负责,指导并协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有关手续,协助经办银行进行初审。今后,还没有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的学校包括市属的学校都必须尽快与当地经办银行进行合作、签订协议,落实贷款计划。目前已签订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的高校原则上不再变动,尚未选择经办银行的学校要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确定经办银行。2001年,我省高职专和市属高校没有开办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影响了全省工作均衡发展,这里面既有经办银行的责任,也有市里和学校工作不到位,不积极主动的原因。根据高校管理体制,会后各市要认真研究落实市属高校助学贷款工作,尽快落实助学贷款额度和贴息经费及经办银行。市属学校助学贷款开展的好不好是今年全省工作的关键。 4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证本地区高校贫困学生贷款的贴息资金。目前省本级的贴息资金已到位,各市财政部门也必须按贷款额度的数量,确保本地高校学生贷款贴息资金的落实。 5 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新闻宣传、教育、金融部门以及高校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校刊、校报以及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让每一个大学生都明白国家助学贷款的意义、目的和具体办理程度。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诚实守信道德教育和金融知识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信用意识,珍惜自己的借贷信用和名誉,自觉履行还贷责任。新闻单位应对各地区、各高校开展助学贷款好的事例给予报道,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的单位给予曝光。 6 加强助学贷款检查监督工作。在各高校开学后,省教育厅、财政和银行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到各市进行检查,同时,请各地、各高校和经办银行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上级反馈。根据国家新的要求对高校和经办银行实行四定、三考核,落实责任制。今后凡经办银行发现不主动配合工作的学校,经办银行可及时向省教育厅反映;凡是高校发现经办银行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及时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不按合同向学生发放款的,高校有权向上级银行乃至国家反映。 办好国家助学贷款是一项实施科教兴国,受全社会关注的重要举措,需要银行、教育、财政等部门和高校的共同努力,我们要借这次会议的契机,积极努力,密切配合,狠抓落实,把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做好,为我省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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