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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2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辽教发[2002]17号)文件的补充通知印发给你们。 一、经研究,同意沈阳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招收30名体育类高职毕业生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学制2年。有关事宜按《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2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辽教发[2002]17号)精神执行。 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2002年全省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的意见》(辽教发[2002]17号)中所列的,招收普通专科生的专业,其中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商务文秘)、法学等专业招收文科考生;会计学、英语、旅游管理、市场营销等专业文理兼招;其余除艺术、体育类专业外均对口招理工类考生。 文件所列的招高职毕业生的专业,不分文理科,考生均按专业对口原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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