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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国考察访问团组审核 省属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部委院校委托我厅审批单位出国考察访问团组事宜,各单位应向我厅提交申请文件:内容包括出访目的、意义、出访时间、出访费用等情况。并附出访人员名单、外方邀请函复印件、翻译件。由我厅审核后报省外办审批。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出国进修学习、科研合作、讲学、工作的审批 省属高校、省教育厅直属单位、部委院校委托我厅审批教职工出国学习、进修、科研合作、讲学及受聘于国外工作事宜,各单位、院校应向我厅提交申请文件:内容包括项目来源、项目意义、出访时间、费用负担等情况,并附出国人员名单、外方邀请函复印件、翻译件、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的交流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由我厅审批并受省政府委托下发出国任务批件。审批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另凡年龄在60岁以上的教职工申报出国事务,须另附在职证明、身体健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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